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批捕各类刑事犯罪42件75人,件数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3.8%和70%。不批捕0人。
(二)起诉各类犯罪96件140人,件数人数较去年分别下降53.6%和68.8%。不起诉0人。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15人,占提起公诉数的75.2%。
(三)办理侦监提前介入案件1件,公诉提前介入案件18件。
(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7件116人,分别占同期公诉审结数的81.1%和75.8%。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6件。其中,受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6.7%,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1件。
三、公益诉讼工作
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2件,立案4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7.6%;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
四、其他检察重点工作
(一)受理来信来访案件10件,其中转本院民行1件,转其他单位2件,直接办理答复7件,均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结果性办结答复。
(二)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救助人数6人,同比上升50%,报批救助金额5万元。
(三)执行检察工作共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采纳2份,采纳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