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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时间:2022-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始终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尊崇宪法法律,忠实履职尽责,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确保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立足本职,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5件138人,提起公诉203件324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35人,法院采纳率为99.7%。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分裂国家等犯罪,推动反恐维稳常态化。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坚持检察履职“稳字当头”,把检察政治忠诚、担当尽责切实体现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上。

(二)靶向发力,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宣传教育10次。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2021年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犯罪4件10人。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最高检部署的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坚持依法可救尽救,向18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16.7%,33.3%。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2021年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15余亩,督促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600余吨。四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24人,起诉23人。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检察官对口联系企业活动,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法制宣讲10次,加强对民营企业服务保障力度。

(三)狠抓落实,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一是坚持一手抓检察办案、一手抓疫情防控,通过“非接触式”检察办案模式,远程提审、出庭200余人次,远程送达法律文书150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二是检察人员主动担当作为闻令而动,先后有25名党员领导干部下乡镇、村社区一线参与联防联控工作,克服困难、主动服从服务大局,以法与情写就检察抗疫篇章。

二、扛起主责、聚焦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一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对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1人、不起诉57人。二是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2021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00.82%,“件”同比下降11.7%。三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销案9件,纠正漏捕漏诉3人,纠正侦查违法行为55次,纠正审判违法活动11次。四是抓实刑事执行监督。推进社区矫正检察规范化、常态化,深入乡镇司法所开展监督活动30余次,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情形44件。监督财产刑执行到位金额8.5万元。认真履行对监管场所的监督职责,发出检察建议15份,共同维护好监管场所的安全秩序稳定。

(二)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60件,其中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8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2件,发送检察建议59件,民事检察工作监督质效持续向好。一是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向深层次延伸。向法院发出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检察建议8份,法院已采纳检察建议并回复。二是执行活动向纵深发展。以终本、不当适用限制消费令、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为监督重点,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8份,法院均已采纳检察建议并回复。

(三)大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深入落实最高检部署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加强支持农民工起诉工作,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有关单位积极履职,协助48名农民工要回拖欠工资43.4万元。

(四)切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促进补强公益保护领域治理短板。2021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件,立案73件,已发出检察建议73件,其中,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电力设施安全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份。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治河护林新机制,联动守护绿水青山,该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网、《新疆法制报》等平台刊发转载。

三、与时俱进、理念引领,在推进平安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作为

(一)架起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为依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件17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5人,发放便民联系卡150余份,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率达100%。

(二)当好未成年人的“贴心人”。一是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建议,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情况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并被采纳。二是深入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2021年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件,从严惩处性侵犯罪2人;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4042人次,均未发现有前科劣迹人员,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筑起了坚实的“防火墙”。三是坚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人。同时,通过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撤销监护权案件1件。四是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与县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5次。五是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院15名检察人员在11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2021年共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宣讲40次,受教育人群达2万人次。

(三)办好社会治理的“暖心事”。一是细挖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深入分析本县2018年以来危险驾驶案件的特点,提出预防危险驾驶罪高发频发的13条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形成《察布查尔县醉驾型危险驾驶调研报告》,得到了县委政法委的批示肯定。二是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办案中及时发现与社会治理中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把发现的问题制作成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均得到相关部门采纳回复。

    四、党建引领、筑牢根基,锻造忠诚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常态化开展“四项教育”30次,不断夯实了检察人员思想之基;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整治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3人;用心用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50余件,通过检察履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使检察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进一步优化,为履行新时代检察职责使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等,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等请示报告工作12次。三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共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题党课、政治轮训班等各类学习120余次,使全体检察人员从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中汲取了力量、坚定了信念、滋养了初心使命、鼓舞了斗志,确保了检察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同时,切实做到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延伸开展 “党员之家”“业务大家谈”的“党建+活动”30期,实现政治能力与业务能力双提升。四是守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坚持正面舆论导向,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勇于发声,旗帜鲜明反对错误观点,倡导党员干部讲党员故事、弘扬红色精神,不断传播正能量,夯实意识形态阵地堡垒。

(二)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一是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全年组织开展青年干警“基础课堂”12期,选派3名干部赴上级部门参加业务技能评比。组织干部外出培训、参加上级部门的条线视频业务培训30余次,分层分类培训受教育干部100余人次。二是坚持从严治检的主基调,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通过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检察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6人。三是围绕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干部交流、队伍管理、素质能力等方面修订完善建立52项制度,形成《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以县委中心工作、检察业务工作为考核重点,完善了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制度规定,通过全员、全面、全时的检察人员制度管理与考核,做实奖优罚劣,把依法能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出来。

(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事业行稳致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案件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0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案件程序性信息620件,公开法律文书209份;加强检律协作,接受律师监督,召开律师座谈会6次,安排律师阅卷45人次。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蹄疾步稳、锐意进取,我们收获了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检察履职在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大局方面还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还存在短板;三是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对标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还有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持续发力、奋力改进!在此,我们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助推检察工作不断精进。

 

2022年的工作思路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为推动自治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在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效能。提升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检察改革为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二、强化法治自觉,倾力谱写服务发展新篇章。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反恐维稳、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持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以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为目标,全面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发展,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以增强监督精准性为导向做强民事检察,以典型案件监督为抓手做实行政检察,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确保既要实体公正,也要程序公正;既要惩治犯罪,也要保护无辜;既要严格执法,也要文明司法,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赖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更大的检察贡献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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