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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0-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治县十七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之七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8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

  检察长候选人 李龙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自治县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依法履行司法办案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依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严厉打击黑恶犯罪,

  (二)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合法权益。立足司法办案职能,依法惩治侵害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的多发犯罪;持续加大贪污腐败惩治力度,安排专人与监察机关对接,提前介入,相互联动;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履行公益保护使命。积极开展“守护伊犁河流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城镇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53户居民随意处理生活污水问题,提出污染防治检察建议53份;提起我县首例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非法猎杀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24万元;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立案53件,努力消除食品行业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问题;针对白石峰服务区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该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零突破,督促相关行政主体追回个人少缴漏缴的国有土地租赁费14.2万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四)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完善多元监督格局。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加强非诉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化解民事行政争议的多元方式,办理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送检察建议2件。

  二、践行初心使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推动自治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全力服务和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成果,通过走访调查将因案致贫的2名被害人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3万元;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大对经济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开展“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120余份;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8人,有效保护了自治县生态环境。

  (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坚持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要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会同县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了解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与县工商联会签《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协商机制》,全面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主动走访民营企业,全力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努力为自治县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群众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把“访惠聚”驻村工作“1+2+5”目标任务抓紧抓实;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宣讲3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稳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的10件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权益并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形不逮捕5人,不起诉3人。

  (二)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刑事诉讼领域的一个体现,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结合自治县醉驾案件高发、频发态势,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联合会签《醉酒驾驶机动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量刑指引(试行)》,明确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量刑情节及量刑幅度,有效遏制了醉驾案件的多发态势,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调法律援助机构在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6名,积极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刑事和解、听取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工作;依法办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189人。

  (三)做优做实诉讼监督工作。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侦查;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致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人权保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依法对不适合继续羁押的3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针对4个乡镇场司法所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书面检察建议4份,建议均被采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尽责水平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总目标,落实总目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案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开展主题教育,以理论清醒促政治坚定,把司法为民初心转化为检察业务各项举措;全力以赴抓整改、抓落实、抓提升,全体干警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2019年,察布查尔县检察院党支部荣获州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深入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优化职能配置。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1个合为5个,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动态管理员额检察官,建立与检察官办案数量、案件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促进了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办案。

  (三)抓作风促落实,深化从严管党治党治检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干部纪律作风,使全体干警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落实谈心谈话、述职述廉、党员积分管理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抓好警示教育,让全体干警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绝不触碰红线、底线。

  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观摩庭审等活动共计5次,参与人次达100余人。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依托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60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7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件,在各平台推送检察信息73篇,努力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支持检察。深入推进规范司法。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成立检务督察领导小组,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文书评比、办案流程监控等评查案件517件,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人民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县检察院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人民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开展不够平衡,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质效有待提高;二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距离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法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大,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工作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克服改进。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服务保障伊犁“六区”建设为主线,牢记使命,忠诚担当,为奋力谱写“塞外江南”新伊犁的察布查尔篇章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总目标,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永远不偏,政治立场永远不移,牢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坚持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

  二、围绕服务大局,体现新担当。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持续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认真做好脱贫攻坚、“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等群众工作;更好履行专业职责,深入推进反恐严打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求打得更准、挖得更深;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下更大力气,强化打击犯罪和维护合法权益,努力为“三大攻坚战”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完善新格局。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做实做优做强新时代法律监督,以检察工作新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重点运用立案监督、纠违、检察建议等检察手段,提升监督质效。

  四、围绕干部队伍建设,展现新作为。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改进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切实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狠抓自身建设,在服务保障自治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期待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县工作大局,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以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名 词 解 释

  1.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全国“两会”上庄严承诺建立“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要求对于群众来信反映的申诉、控告,都要在7日内给予程序性回复,确认收到,然后在3个月内完成实体性办理。

  2.“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类别;“十大业务”是指十个具体业务部门。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工性侵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引起了教育部和各地高度重视,继而成为检察、教育部门共同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载体。

  4.捕诉一体: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是指同一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责,由同一办案组织统一履行,旨在集中办案责任,使权与责相统一,质与效相统一。

  5.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检察机关可向法院提出从宽的意见和量刑建议,法院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该制度重视发挥检察办案环节的作用,对降低诉讼成本、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等具有重要意义。

  7.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其目的是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扩大和谐因素。

  8.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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