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新疆检察机关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落实,凸显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贯彻执行,通过院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不断增强检察人员主动填报的政治自觉。
结合第一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把整治“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作为顽瘴痼疾之首,督促各分州市检察院抓好集中培训、自查自纠及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等工作,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取得新成效。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加强对下指导,结合调研巡察等,通报4个分州市检察院及6个基层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开展2018年以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三个规定”知晓度,最大程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据了解,新疆检察机关将紧密结合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针对“零报告”“不规范填报”“凑数填报”等问题,扎实开展随机抽查、专项督察等,发现问题和不足。对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的检察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分类处置,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持填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狠抓正反面典型案例宣传和警示教育,让“三个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断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
来源 | 新疆法制报
记者 | 王 晨